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3〕57号)精神,现对在重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和消灭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销毁动物产品的所有者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7月10日。各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以通过书面、来电形式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 0571-86232086
区财政局 0571-89516175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龙舟路6号炬华智慧产业园2号楼7楼
附件:2025年动物疫病防疫扑杀补助明细表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
2025年动物疫病防疫扑杀补助明细表
所属镇街 | 企业名称 | 羊扑杀补助 | 补助金额(元) | |
数量(头) | 补助标准(元/头) | |||
鸬鸟镇 | 杭州余杭三水果业有限公司 | 145 | 500 | 72500 |
合计(万元) | 7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