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48677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18445号、杭余商国用(2015)第24980号、余房权证仁移字第15470887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678521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89946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99150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305号、杭余商国用(2010)第10519号、余房权证闲移字第10085213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