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115092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2188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92417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18292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24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16154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7-24 15: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161547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7-2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杭登公字[2025]余101号)
2025-07-24 15: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115092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2188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92417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18292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