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唐丽芬,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浙江亿丰家居建材城1幢2-1室,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出国用(2008)第110-878号(1-2008-110-00878)、余房权证良移字第08036276号。
权利人:唐丽芬,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浙江亿丰家居建材城1幢2-2室,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出国用(2008)第110-879号(1-2008-110-00879)、余房权证良失字第15412641号。
权利人:蒋国江、王安婷,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越秀星汇园5幢1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88001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56596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