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范秀娟,不动产坐落:余杭区余杭镇通济路8幢1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余房权证余移字第09060016号。
权利人:毛建伟,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越秀悦府1幢2单元2203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01275号。
权利人:王荣仙、陈信国,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翡翠城菩提苑6幢2单元1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杭余商国用(2016)第02987号。
权利人:赵泽昊,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香格里拉别墅鸣翠苑38幢,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商国用(2010)第06794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0081237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