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342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08367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89287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69号、杭余商国用(2015)第35874号 、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5481192号 、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5481191号、2-2012-119-01827、2-2012-119-01837、2-2012-119-01805、2-2012-119-01806、2-2012-119-01696、2-2011-117-09860、2-2011-117-09890、2-2011-117-09892、2-2012-117-01295、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35010号。(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