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余杭区经济发展,充实全区招商引资力量,精准赋能全区招商工作,强化商务领域优秀人才储备,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雇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招商雇员4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公开招聘招商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资格和能力;
6.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5年7月11日;
7.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7月18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请下载《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需在《招聘报名表》上签名,并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扫描制成压缩文件包,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格式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邮箱shangwuju@yuhang.gov.cn。
报考人员应当对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负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料应当与原件一致。如报名信息不具备真实、准确、有效性,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办理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9:00-7月22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解释,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发送相关报名材料并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3的,将酌情核减招用计划。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导致招聘相关重要信息、通知未收到,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考试通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入围人员,不足5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面谈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面谈前,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形式、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证明相关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若取得入围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面谈、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面谈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列为面试面谈参加对象。
(五)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及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面谈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面谈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面谈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面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余杭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在本岗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及考察相关流程。
五、聘用合同及待遇说明
招商雇员参照《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区委办〔2019〕99号)等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和管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招商雇员实行聘期年薪制,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聘期激励,纳入区商务局考核体系,年薪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相挂钩。此外,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具体内容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9516785、0571-89516251(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区商务局酌情研究决定。
附件1: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公开招聘招商雇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公开招聘招商雇员岗位报名表.docx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