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浙江卫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良渚二店等三家单位已申请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经研究,决定解除与该三家单位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见附件)。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申请解除时间 |
1 | 浙江卫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良渚二店 | 2025年4月30日 |
2 | 杭州景波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运河锦庭口腔门诊部 | 2025年4月30日 |
3 | 阿里健康大药房连锁(杭州)有限公司西溪花城店 |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