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霍仕清,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昌运里二区5幢1单元1504室,不动产权证: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76785号。

权利人: 张学军、杨雪,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文化村白鹭郡北3幢1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商国用(2013)第28439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3252471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3252470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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