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工作日。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予以登簿。(联系人:许建强,联系电话:88770901,联系地址:良渚街道周家里112号)
特此公告。
不动产登记审核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土地/房屋) | 公告日 | 期满日 |
1 | 何颖斐户 | 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村5组梅园自然村5号 | 140.00/42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5年6月27日 | 2025年7月23日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