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智贴身体育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佳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5)2132号),申请人李佳彤要求你单位支付: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00元;2、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000元;3、2025年4月6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600元;4、2024年11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的休息日加班费4137.93元。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该案定于2025年8月13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2号二楼仲裁服务区)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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