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陈彩红,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十六街区4幢303#,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商国用(2016)第26001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6578068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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