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锦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象山锦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横塘村
被投诉人1: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钱学森路66号
被投诉人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六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雅观村庆林街2号
投诉人象山锦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对天元公学和睦校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编号:HZYHZFCG-2025-035)(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象山锦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样品尺寸技术参数及款式有倾向性,为某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嫌疑,样品即作为资格条件又作为评审因素,招标文件中明确样品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所送样品的材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述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作为资格条件进入评审因素,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投标人的参与,明显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塑料部件都是经过注塑模具一体成型的,在实际生产中,不同厂家有各自的注塑成型模具,所生产的产品即使是尺寸、形状都不可能完全一致,请问招标文件中这些塑料件的具体尺寸要求是根据哪条符合课桌椅国家标准进行制定的呢?这样的参数指标明显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控标性。能同时满足这些参数要求相当于指定了拥有特定模具的供应商,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投标人的参与。且午休课桌椅要求样品送样,午休课桌椅的模具的设计制作和成品时间都长达一二个月以上,我司认为招标文件应考虑到产品及其各部分组成构件需要多种模具成型制作,要求开标时提供完全符合参数要求的午休课桌椅样品是完全不合理的,以此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货物的功能特点和实际使用需求中没有多大任何关联。样品外观、各尺寸应当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重新更正。让专家评委横向比较各个投标样品,对午休课桌椅整体的美观性、合理性、功能性实用性进行综合打分,毫无根据无出入,纯粹是量身定制,对供应商完全是不公平,歧视待遇。事实依据:按照招标文件需提供样品如下:第三部分,采购标的清单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午休桌:1、桌面:采用橡胶木实木,环保清漆。(1)具备良好的抗冲击、抗吸湿性能。(2)桌面靠胸前处有内凹设计,防挤压胸腔。(3)桌面前方带笔槽。(4)整体桌面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兼顾美观与牢固。2、桌斗:采用PP塑料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桌斗前端设计有5*10mm钢筋与桌斗一体注塑成型,加强桌斗口承重,边缘平整圆滑。3、金属桌架:采用Q195冷轧高频焊管。(1)地脚管及立柱采用38mm×48mm(±3mm)×1.5mm椭圆管;(2)升降管采30mm×40mm(±3mm)×1.5mm椭圆管;(3)立柱连接钢管采用30×40(±3mm)×1.5mm椭圆管;(4)升降管侧面印有丝网高度尺寸,尺寸精度≤5mm;(5)桌子自由调节高度为630mm-750mm,桌面静负载300KG重物2小时桌子整体不变形;(6)桌面托起支架采用冷板一次成型,厚度2mm,桌面桌斗可整体翻转倾斜。4、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午休椅:5、靠背: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1)靠背壁厚≥4mm,靠背有透气散热孔,靠背条形透气散热孔不少于12个,圆形透气散热孔不少于24个,靠背设计有完整的曲线弧度。(2)靠背可倾斜90-165°,且任意角度可悬停。6、靠背头垫:头枕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1)靠背头垫镶嵌一块环保聚氨酯发泡软垫。发泡软枕具有抗污抗菌作用。(2)头垫可活动拉伸0-140mm。头垫上固定头枕,头枕使用环保且可拆卸软包。7、座板: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1)座板下后端增加PP成型后盖,防止气杆伸缩时夹手。8、椅子钢架:采用Q195冷轧高频焊管。(1)地脚管及立柱采38mm×48mm×1.5mm椭圆管,(2)升降管采用30mm×40mm(±3mm)×1.5mm椭圆管,(3)椅立柱连档采用30mm×40mm(±3mm)×1.5mm椭圆管,升降管侧面印有丝网高度尺寸。(4)靠背管采用22mm×32mm(±3mm)×1.5mm椭圆管焊接而成,腿托管采用直径16*2mm圆管,(5)整体采用电镀工艺,嵌入座板支撑钢管内伸缩,可伸缩长度0-250mm,美观且躺坐舒适;9、储物盒、腿托材质: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10、腿托板:壁厚≥4mm且可翻转,午睡躺平时可拉伸出来通过翻转即可托起腿部不滑落,学习端坐时可收缩放置,收放自如,腿拖下方设置钢制托架可增强腿托板的强度。11、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投标样品必须符合采购标的清单和评标标准(表格略)。第三部分,六、样品制作要求:为了更加直观、准确的评价各投标人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以及评价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材质、制造工艺等,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2、▲所送样品的材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述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等同于样品即作为资格条件,根据87号令是不得再作为评审因素的。《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午休课桌椅需要样品送样,以特定条款作为加分项,对所有供应商完全是不公平,歧视待遇,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投标人的参与,这无形之中给投标供应商增加了投标成本,不符合国家扶持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扶持和保护中小微企业发展等,违背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财库〔2020〕46 号)3第五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也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财政部国库司对相关提问的解释和答复。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③《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相关规定;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⑤《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的相关规定。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将与本次采购标的午休课桌椅相关特定专利、认证证书、特定业绩做为评分项不合理,变相对投标人设置限制条件。事实依据: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8、9、11(表格略)。附:与本次采购标的午休课桌椅相关特定专利详情:预中标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专利详情:一种便于躺卧的桌椅(网址略);预中标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专利详情:一种高调节度的学生椅(表格略);预中标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专利详情:一种座椅及课桌椅(网址略);预中标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专利详情:一种正确坐姿调节方法、系统及智能课桌椅(网址略)(专利截图略)。通过把与本次采购标的午休课桌椅相关特定专利的条件作为评分项来控标,就是违法违规设置影响公平竞争,采购人用这种不合理霸王条款拿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的行为,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财政部国库司对相关提问的解释和答复。和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③《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相关规定;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⑤《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的相关规定。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未细化量化,技术评分不对应,以及与本次采购标的午休课桌椅检测报告附件条件,影响公平竞争。对于一份检测报告,检测的依据行业标准不同,检测的内容也不相同,和检测项目可以多达数十项,为什么要明确指定了其中的某几项进行检测。如何让投标供应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一模一样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呢? 这原材料检测报告都明确指定了具体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标准,市场上的潜在供应商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检测内容和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的,我司认为,这样的技术资质条件是为某特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制的,这种检测报告存在明显倾向性,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投标人的参与,违背了公正,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我司认为,检测报告不应该以检测内容和检测项目作为限制,专家评委可以根据各个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横向比较(包括检测报告的多样性、检测内容的详细程度等)。另据评标办法前附表和采购标的清单内容,生产设备分值6分,里面涉分核心生产设备12项,每项缺少扣1分,还有6项导至无分可扣。技术偏离分值12分,里面涉及技术偏离60多项,每项不符合扣1分,总计60多分,还有40多分无分可扣,技术偏离评分不对应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事实依据: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2、3、4、5、6、7)(表格略)。附:常规课桌椅,钢管,塑粉,橡胶木等检测报告情况说明(图略)。从准备抽样物、送检、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等周期长一二个月之久,检测费用达4万多。通过把与本次采购标的午休课桌椅产品的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条件作为评分项来控标,就是违法违规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限制条件的行为。众所周知,每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都不同,其技术参数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做的检测报告内容都各不相同的。检测报告都是对以往送检样品负责,采购人应该更加注重本次采购的产品质量,而不是唯证书论。过去的检测检测报告并不能证明保证本批次需要午休课桌椅产品质量,因此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应采取更有效的举措,只有对产品生产过程及货物验收时进行监管,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只有要求出具中标产品生产现场抽检的检验检测报告,这才代表产品真实的水平。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而提出要求,比如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以及使用原辅材料进行抽检;成品完工之后,现场抽检一件成品,这样才能真实反映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情况。出具以往产品的检测报告,并不能证明本次需要采购产品的质量情况,这是两件根本不相干的。采购人不能用这种霸王条款拿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以此设定的评分条件与采购货物的功能特点和实际使用需求中没有多大任何实质性关联。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财政部国库司对相关提问的解释和答复。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③《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相关规定;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⑤《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的相关规定。与绍兴佳乐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仰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情况说明:专家进行最后最终统计商务技术分:绍兴佳乐锋贸易公司38.2分,杭州仰木家具科技公司27.6分,与预中标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公司68.2分(接近满分70分)都相差在30分以上,分析这2家都是批发零售公司,与实际核心生产设备6分,检测报告10分,专利证书3分,认证证书3分……光这几项就累计扣22分之多,在检测报告和专利证书等都没有,不符合的情况下,投标报价价格分:杭州仰木家具科技公司2735800元为最低价,得满分30分,绍兴佳乐锋贸易公司2808200元为最高价,得分29.23分,与预中标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公司报价非常接近,净净相差3万左右,这是正常逻辑思维都不会有这样报价是违背常理,鉴于以上事实充分有力证明上述2家都有围标串标陪标嫌疑。(网址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关于天元公学和睦校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号:HZYHZFCG-2025-0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截图略)。投诉请求:我司请求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作废标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和相关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罚。合理处理我司上述诉求,如处理结果不满意,我司将保留进一步向上级有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纪监委、信访局、中央巡视组等等单位投诉的权利。
被投诉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辩称:投诉事项1回复: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与质疑阶段质疑事项1内容不一致。样品尺寸参数严格遵循《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等国家标准,该标准中对课桌椅座面高度、深度,靠背高度、宽度等关键尺寸均给出了详细的数值范围及公差要求,本项目样品所设定的桌面尺寸、桌斗内径尺寸、桌椅脚套及靠背尺寸等,正是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实际使用场景进一步细化确定的,不存在唯一性与倾向性。经市场调研,多数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从模具设计到样品生产的全过程,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贵司提出的“一二个月以上” 的周期缺乏事实依据,不能作为否定样品送样要求合理性的理由。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条件,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提出的“样品既作为资格条件又作为评审因素,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等内容未在质疑阶段提出,故本单位不予回复。投诉事项2回复: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与质疑阶段质疑事项2内容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8:“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满足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目中对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证书的要求,是基于保障产品质量的目的设置,与项目需求紧密相关,未对供应商构成不合理限制。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9:“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每提供一项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板材、工艺及技术的发明专利得3分,最多得3分;每提供一项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明确要求“与采购标的相关”,未限定特定的专利技术方案、申请人或专利号。只要供应商提供的专利在技术领域、应用场景上与采购标的相关,无论是何种类型,均能参与评分,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情况。该评分项的设置旨在筛选出真正具备技术优势、能够提供高质量产品的供应商。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家具项目业绩(合同标的须包含课桌、课椅)。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该业绩评分标准未设置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只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拥有符合要求的类似家具项目业绩,无论其企业规模大小、注册地在何处,都可凭借有效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参与评分,未对潜在供应商构成不合理限制。投诉事项3的回复:投诉事项3与质疑事项3存在不一致。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次采购的午休课桌椅作为学生日常使用的教学设施,其原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与使用安全。本项目针对课桌椅关键指标橡胶木、钢管、塑粉设置检测报告作为评审因素,能够精准筛选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确保产品满足校园使用需求。若要求供应商对数十项指标全部检测,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同时,橡胶木防腐检测、钢管盐雾试验等均为常规检测项目,供应商完全可以在投标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前联系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安排原材料送检,并未构成对供应商的不合理限制。虽然检测报告是对送检样品负责,但具备符合标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其生产工艺和质量管控体系更有可能持续稳定。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是对供应商生产能力和质量保障水平的初步筛选。检测报告与生产过程、验收等措施共同构成质量保障体系,并非孤立存在,不存在投诉人所述“唯证书论”的情况。针对投诉人主张的技术评分扣分事项,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条件,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本次投诉中涉及的技术评分扣分事项,未在质疑阶段提出,属于超出质疑范围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不予回复。对浙江华育家具实业公司、绍兴佳乐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仰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情况的说明: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认定围标串标行为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供应商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协商报价、约定中标等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仅依据评分差距和报价情况主观推测两家企业存在围标串标陪标嫌疑,但未提供任何书面协议、沟通记录、资金往来等实质性证据,无法证明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作出的指控,不能成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九条;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条。结论与请求: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合法、合理,检测报告及认证要求都与采购需求直接相关,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2.恳请财政部门驳回投诉,依法维持正常、合理合法的政府采购程序。
被投诉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辩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委托就天元公学和睦校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25-03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于2025年4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4月22日,我中心收到象山锦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原件,质疑内容涉及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为采购人,我中心于当日转发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处理质疑,于2025年4月27日对质疑函内容进行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中心认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形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自主确定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特此说明。
相关供应商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书面回复。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HZYHZFCG-2025-035),2025年4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4月28日10:30开标,4月2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5月15日发布合同公告。
二、质疑阶段,投诉人的质疑事项为:质疑事项1:样品尺寸技术参数及款式有倾向性,为某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嫌疑,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塑料部件都是经过注塑模具一体成型的,在实际生产中,不同厂家有各自的注塑成型模具,所生产的产品即使是尺寸、形状都不可能完全一致,请问招标文件中这些塑料件的具体尺寸要求是根据哪条符合课桌椅国家标准进行制定的呢?这样的参数指标明显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控标性。能同时满足这些参数要求相当于指定了拥有特定模具的供应商,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的参与。且午休课桌椅要求样品送样,午休课桌椅的模具的设计制作和成品时间都长达一二个月以上,我司认为招标文件应考虑到产品及其各部分组成构件需要多种模具成型制作,要求开标时提供完全符合参数要求的桌椅样品是完全不合理的,以此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货物的功能特点和实际使用需求中没有多大任何关联。样品外观、各尺寸应当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重新更正。让专家评委横向比较各个投标样品,对学习桌椅整体的美观性、合理性、功能性实用性进行综合打分,毫无根据无出入,纯粹是量身定制,对供应商完全是不公平,歧视待遇。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将专利、认证证书、特定业绩作为评分项不合理,变相对投标人设置限制条件。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未细化量化,技术评分不对应,以及课桌椅检测报告附件条件,影响公平竞争。对于一份检测报告,检测的依据行业标准不同,检测的内容也不相同,和检测项目可以多达数十项,为什么要明确指定了其中的某几项进行检测。如何让投标供应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一模一样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呢?这原材料检测报告都明确指定了具体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标准,市场上的潜在供应商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检测内容和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的,我司认为,这样的技术资质条件是为某特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制的,这种检测报告存在明显倾向性,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的参与,违背了公正,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我司认为,检测报告不应该以检测内容和检测项目作为限制,专家评委可以根据各个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横向比较(包括检测报告的多样性、检测内容的详细程度等)。质疑请求:我司请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诉求进行合理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充分论证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如处理结果不满意,我司将保留进一步向上级有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等投诉的权利。
被投诉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作出质疑回复:质疑事项一答复内容:本项目从造型、工艺、结构合理性、用材用料、喷塑工艺、不能凭书面方式准确描述采购需求,因此需要提供本项目部分样品,样品提供符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二章招标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故此条款不作修改。质疑事项二答复内容: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贯彻精神要求,招标文件设置不存在贵方所述情形,故此条款不作修改。质疑事项三答复内容:参考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留言编号:9934-3637729,回复时间:[2021-01-21])“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无法划定明确的区分标准。”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观分并不冲突。上述评审条款属于专家主观评分项。我单位在上述主观评分项的表述中明确了具体的评审要素及细化的评分分值,如2,1,0分,且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以及分值的设置,能够限制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的自由裁量权;产品检测报告未限定具体检测时间要求,证明投标人已具备提供本项目中所需产品的能力,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此条款不作修改。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小学款午休课桌椅、中学款午休课桌椅。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þB要求提供: (1)样品:小学款午休课桌椅1套、中学款午休课桌椅1套;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二、采购清单序号1、2”;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þ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因本项目采购标的单一,且样品包含了所有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5年4月28日 8:30—— 10:30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B1样品间(位于地下车库凤新路出入口附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7857150196。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样品不得出现能代表投标人和品牌的名称、标志、文字、图案、LOGO等所有暗示性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8)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四、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二、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mm) 规格尺寸大小允许偏离±10mm | 材质工艺要求说明 | 参考图片 |
1 | 小学款午休课桌椅 | (一)午休桌:650*450*(630-750) ●①桌面:L650*W450*D18; ●②桌斗:L435*W350*D125; ③脚套: 桌前脚套尺寸 L53*W62*D38, 桌后脚套尺寸 L135*W80*D42; (二)午休椅:410*420*(320-440) ●④靠背尺寸: H385×W455; ⑤靠背上端头枕尺寸: W130×D225; ●⑥座板尺寸: W410×H420; ⑦储物盒尺寸: L288*W285*D195; ⑧腿托尺寸: W300×H200; 9椅前后脚套尺寸: L53*W62*D38。 | 午休桌: 1、桌面:采用橡胶木实木,环保清漆。 (1)具备良好的抗冲击、抗吸湿性能。 (2)桌面靠胸前处有内凹设计,防挤压胸腔。 (3)桌面前方带笔槽。 (4)整体桌面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兼顾美观与牢固。 2、桌斗:采用PP塑料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桌斗前端设计有5*10mm钢筋与桌斗一体注塑成型,加强桌斗口承重,边缘平整圆滑。 3、金属桌架:采用Q195冷轧高频焊管。 (1)地脚管及立柱采用38mm×48mm(±3mm)×1.5mm椭圆管; (2)升降管采30mm×40mm(±3mm)×1.5mm椭圆管; (3)立柱连接钢管采用30×40(±3mm)×1.5mm椭圆管; (4)升降管侧面印有丝网高度尺寸,尺寸精度≤5mm; (5)桌子自由调节高度为630mm-750mm,桌面静负载300KG重物2小时桌子整体不变形; (6)桌面托起支架采用冷板一次成型,厚度2mm,桌面桌斗可整体翻转倾斜。 4、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 ●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 午休椅: 5、靠背: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1)靠背壁厚≥4mm,靠背有透气散热孔,靠背条形透气散热孔不少于12个,圆形透气散热孔不少于24个,靠背设计有完整的曲线弧度。 (2)靠背可倾斜90-165°,且任意角度可悬停。 6、靠背头垫:头枕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1)靠背头垫镶嵌一块环保聚氨酯发泡软垫。发泡软枕具有抗污抗菌作用。 (2)头垫可活动拉伸0-140mm。头垫上固定头枕,头枕使用环保且可拆卸软包。 7、座板: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1)座板下后端增加PP成型后盖,防止气杆伸缩时夹手。 8、椅子钢架:采用Q195冷轧高频焊管。 (1)地脚管及立柱采用38mm×48mm×1.5mm椭圆管, (2)升降管采用30mm×40mm(±3mm)×1.5mm椭圆管, (3)椅立柱连档采用30mm×40mm(±3mm)×1.5mm椭圆管,升降管侧面印有丝网高度尺寸。 (4)靠背管采用22mm×32mm(±3mm)×1.5mm椭圆管焊接而成,腿托管采用直径16*2mm圆管. (5)整体采用电镀工艺,嵌入座板支撑钢管内伸缩,可伸缩长度0-250mm,美观且躺坐舒适; 9、储物盒、腿托材质: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10、腿托板:壁厚≥4mm且可翻转,午睡躺平时可拉伸出来通过翻转即可托起腿部不滑落,学习端坐时可收缩放置,收放自如,腿拖下方设置钢制托架可增强腿托板的强度。 11、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 ●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 12、颜色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中标后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 |
2 | 中学款午休课桌椅 | 午休桌:700*500*(670-790) 午休椅:410*420*(380-460) ●①桌面:L700*W500*D18 ●②桌斗:L520*W400*D150 ③桌椅脚套: 桌前脚套尺寸 L53*W62*D38, 桌后脚套尺寸为 L135*W80*D42; 椅前后脚套尺寸 L53*W62*D38; ●④靠背尺寸: H385×W455 ⑤靠背上端头枕尺寸: W130×D225 ⑥座板尺寸: ●W410×H420 ⑧腿托尺寸: 300×200 | 午休桌: 桌面:采用橡胶木实木,环保清漆。 具备良好的抗冲击、抗吸湿性能。 靠胸前处有内凹设计,防挤压胸腔。 桌面前方带笔槽。 整体桌面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兼顾美观与牢固。 桌斗:采用冷轧钢板一次成形桌斗。 ●(1)桌斗底部有菱形加强筋,三边4mm透气孔,冷轧钢板材料厚度不小于0.8mm,外露界面必须卷边处理,卷边直径不小于6mm,卷边内侧有不小于30mm宽的长条形凸起加强筋,保证桌斗前端手压不变形,桌斗背面带一次成型学生名片卡槽及学校LOGO粘贴处。 金属桌架:采用Q195冷轧高频焊管。 地脚管及立柱采用38mm×48mm(±3mm)×1.5mm椭圆管; 升降管采30mm×40mm(±3mm)×1.5mm椭圆管; 立柱连接钢管采用30×40(±3mm)×1.5mm椭圆管; 升降管侧面印有丝网高度尺寸,尺寸精度≤5mm; 桌子自由调节高度为670mm-790mm,桌面静负载300KG重物2小时桌子整体不变形; 桌面托起支架采用冷板一次成型,厚度2mm,桌面桌斗可整体翻转倾斜。 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 ●(1)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 午休椅: 靠背: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靠背壁厚≥4mm,靠背有透气散热孔,靠背条形透气散热孔不少于12个,圆形透气散热孔不少于24个,靠背设计有完整的曲线弧度。 靠背可倾斜90-165°,且任意角度可悬停。 6、靠背头垫:头枕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靠背头垫镶嵌一块环保聚氨酯发泡软垫。发泡软枕具有抗污抗菌作用。头垫可活动拉伸0-140mm。头垫上固定头枕,头枕使用环保且可拆卸软包。 7、座板: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座板下后端增加PP成型后盖,防止气杆伸缩时夹手。 8、椅子钢架:采用Q195冷轧高频焊管。 (1)地脚管及立柱采用38mm×48mm×1.5mm椭圆管; (2)升降管采用30mm×40mm(±3mm)×1.5mm椭圆管;(3)椅立柱连档采用30mm×40mm(±3mm)×1.5mm椭圆管; (4)升降管侧面印有丝网高度尺寸; (5)靠背管采用22mm×32mm(±3mm)×1.5mm椭圆管焊接而成,腿托管采用直径16*2mm圆管,整体采用电镀工艺,嵌入座板支撑钢管内伸缩,可伸缩长度0-250mm,美观且躺坐舒适。 9、腿托材质:采用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 10、腿托板壁厚≥4mm且可翻转,午睡躺平时可拉伸出来通过翻转即可托起腿部不滑落,学习端坐时可收缩放置,收放自如,腿拖下方设置钢制托架可增强腿托板的强度。 11、课桌课椅带钢制网架,采用≥5mm钢筋焊接而成,网架投标人自行优化。 12、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 ●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 13、颜色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中标后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
......六、样品制作要求/1、为了更加直观、准确的评价各投标人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以及评价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材质、制造工艺等,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七、检测要求/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课桌椅)同品类的成品检测报告及与本项目采购标的同品类主要原材料(橡胶木、钢管、塑粉)的合格检测报告。
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标标准 | 权重 |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1 | 一、产品主要尺寸、形状及位置公差(6分):每偏离一个参数指标扣1分,扣完为止。 采购人有明确要求且明示的产品尺寸,偏差控制在±10mm以内(测量工具:0~3m钢卷尺,精度1mm); 1、小学款午休课桌椅: 1.1 桌面尺寸:长650mm×宽450mm*18mm。 1.2桌斗内径尺寸435*350*125mm。 1.3 午休椅尺寸:座板:410mm×420mm,靠背:385mm×455mm。 2、中学款午休课桌椅: 2.1 桌面尺寸:长700mm×宽500mm*18mm。 2.2 桌斗尺寸:520*400*150mm。 2.3 课椅尺寸:座板:410mm×420mm,靠背:385mm×455mm。 | 6 | 客观分 | 样品评分 | |||||
二、材料及功能要求(10分):每偏离一个参数指标扣2分,扣完为止。 (测量工具:0~3m钢卷尺,精度1mm、游标卡尺,精度0.01mm) 1、小学款午休课桌椅 1.1桌斗 桌斗前端设计有5*10mm钢筋与桌斗一体注塑成型,加强书箱口承重。 1.2金属桌椅钢架 采用优质冷轧高频焊管,地脚管及立柱采用椭圆管,升降管及立柱链接档采用椭圆管。 1.3桌椅脚套 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 2、中学款午休课桌椅 2.1桌斗 桌斗底部有菱形加强筋,三边4mm透气孔,冷轧钢板材料厚度不小于0.8mm,外露界面必须卷边处理,卷边直径不小于6mm,卷边内侧有不小于30mm宽的长条形凸起加强筋,保证桌斗前端手压不变形,桌斗背面带一次成型学生名片卡槽及学校LOGO粘贴处。 2.2 金属桌椅钢架 采用优质冷轧高频焊管,地脚管及立柱采用椭圆管,升降管及立柱链接档采用椭圆管。 2.3桌椅脚套 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脚套底部采用软垫静音设计,前脚套带有水平调节功能。 | 10 | 客观分 | |||||||
三、制作工艺(0-2分): ①表面抗污、耐磨、耐划痕;②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每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 2 | 主观分 | |||||||
四、款式设计要求:(0-2分) 样品款式(整体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靠背躺靠体验舒适、轻松,支撑学生背部脊椎生长)。 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的得0分。 | 2 | ||||||||
3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12分,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样品评分涉及技术参数除外) | 12 | 客观分 | 技术偏离 | |||||
5 |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型式检测报告: 1、课桌:检测依据:QB/T4071-2021《课桌椅》 GB/T 10357.1-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检测项目:(1)主要尺寸偏差-课桌椅(mm):中小学用课桌的桌高与座面高差值为155mm-320mm; 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耐干热无龟裂、鼓泡现象。(3)力学性能:课桌桌面垂直耐久性:零部件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五金连接件无松动。(4)甲醛释放量≤0.5 mg/L。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2、课椅:检测依据:QB/T4071-2021《课桌椅》 GB/T 10357.3-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检测项目:(1)主要尺寸偏差-课桌椅(mm):中小学用课桌的桌高与座面高差值为155mm-320mm; (2)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耐干热无龟裂、鼓泡现象。(3)力学性能:椅腿跌落:零部件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五金连接件无松动。(4)甲醛释放量≤0.5mg/L。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提供齐全且满足检测要求的得4分,每缺一项检测项目或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以上检验报告须提供完整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客观分 | 成品检测 报告 | |||||
6 | 投标人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合格抽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能体现出生产厂家名称,材料供应商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检测报告也可采用,但必须提供供应商购买对应原材料的发票扫描件,其中核心技术指标评分内容如下: 1、橡胶木:检测依据LYT 1184-2011 橡胶木锯材; 检测结果:橡胶木锯材应经过防腐处理; 2.钢管:检测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GB/T 244-2020《金属材料管弯曲试验方法》; 检测结果:中性盐雾试验温度35℃±2℃;耐腐蚀等级≥9级;直缝焊管弯曲试验,焊缝应位于与弯曲平面呈90°(即弯曲中性线)的位置; 3.塑粉:检测依据HG/T2006-2022《热固性粉末涂料》 检测结果:涂膜外观、硬度、耐冲击性、附着力、弯曲试验等符合要求; 提供齐全且满足检测要求的得6分,每缺一项检测项目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检测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的不计分。 | 6 | 客观分 | 原材料检测报告 | |||||
8 |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满足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1)以上内容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以上证书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认证 证书 | |||||
9 |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每提供一项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板材、工艺及技术的发明专利得3分,最多得3分;每提供一项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合计最多得3分。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扫描件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科技与创新 | |||||
11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家具项目业绩(合同标的须包含课桌、课椅)。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客观分 | 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
六、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记载了评标委员会对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佳乐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仰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评审条款“样品评分”“成品检测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科技与创新”“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的评审打分情况。
七、本项目评审报告显示: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为68.2、价格得分为29.69分、最终得分为97.89分,排序第一;绍兴佳乐锋贸易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为38.2分、价格得分为29.23分、最终得分为67.43分,排序第二;杭州仰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为27.6分、价格得分为30分、最终得分为57.6分,排序第三。
八、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天元公学和睦校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25-035)发布招标公告后收到两份质疑函,质疑供应商分别为宁波新蓝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象山景恒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我校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除此之外未收到其他任何关于该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
九、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提供证明材料,三家供应商表明生产样品所需时间均在10天内。
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响应环节提供样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小学款午休课桌椅1套”,并规定了样品的规格、材质工艺要求说明。投诉人主张“样品尺寸技术参数及款式有倾向性,为某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嫌疑”“午休课桌椅的模具的设计制作和成品时间都长达一二个月以上......要求开标时提供完全符合参数要求的午休课桌椅样品是完全不合理的”,但均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 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表示“样品尺寸参数严格遵循《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等国家标准......”“经市场调研,多数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从模具设计到样品生产的全过程,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未参与投标,在质疑和投诉环节均未提供其拟投标产品的商务技术条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本项目中前述参数设置和送样要求损害其合法权益。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亦未发现前述参数设置和送样要求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另,投诉人主张“样品既作为资格条件又作为评审因素......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投标人的参与”,未经依法质疑,故不属于本次投诉处理范围。据此,投诉事项1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天元公学和睦校区学生课桌椅,设置“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板材、工艺及技术的发明专利”“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为评审因素,投诉人主张“通过把与本次采购标的午休课桌椅相关特定专利的条件作为评分项来控标,就是违法违规设置影响公平竞争”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投诉人提供材料拟说明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浙江华育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相关专利,但不能仅以此为由认定前述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被投诉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杭州二中教育集团未来科技城学校) 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前述评审因素设置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该评分项的设置旨在筛选出真正具备技术优势、能够提供高质量产品的供应商”。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也未发现前述评审因素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有效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另,经审查,本项目中设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类似家具项目业绩(合同标的须包含课桌、课椅)作为评审因素,并无不当。据此,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供应商在投标环节提供投标产品、原材料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作为投标响应情况的佐证材料,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成品检测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并规定了具体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投诉人仅以“......为什么要明确指定了其中的某几项进行检测。如何让投标供应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一模一样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呢? ”“这原材料检测报告都明确指定了具体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标准,市场上的潜在供应商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检测内容和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的”为由主张前述“这种检测报告存在明显倾向性,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的参与”,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评审条款“技术偏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12分,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样品评分涉及技术参数除外)”中,评审标准明确,评审指标量化,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相对应,并且该评审条款也明确规定“扣完为止”,不会导致供应商就该评审条款的得分为负数,并无不当。另,投诉人主张“与绍兴佳乐锋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仰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情况说明:......鉴于以上事实充分有力证明上述2家都有围标串标陪标嫌疑”,未经依法质疑,故不属于本次投诉处理范围。据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天元公学和睦校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编号:HZYHZFCG-2025-035)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