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商标保护和运用,完善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健全杭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根据《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杭市管〔2021〕134 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建立第四批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坚持按照确需加强保护,注重社会效益,严控规模数量,逐年分批推进的原则。注册地在杭州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同时无不适宜纳入保护名录相关情形的商标专用权人,可以申请纳入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2.享有较高知晓程度的国内、外商标;
3.属于高科技企业、“品字标”企业、老字号企业等具有较高知名度企业的商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商标,或者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扶持商标、培育商标;
4.五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被侵权二次以上,需要加强重点保护的商标;
5.其他确需加强保护的商标。
二、申报数量
每个商标专用权人可申报 1 件商标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步审核后择优上报。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表(2025版)》(附件1)和《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汇总表》(附件2);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注册商标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商标价值较高,容易被侵权假冒、确需加强保护等符合申报范围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如所获相关荣誉、奖项等。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含公章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或使用电子印章)。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商标专用权人应于2025年7月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l@yuhang.gov.cn。
咨询电话:知识产权科 89517911。
提交地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5号楼18层1801室知识产权科。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推荐的重点商标实际使用图片须清晰可见注册商标图样(图片需JPG格式,200K以上)。
附件:1.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表
2.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