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崔爽 张俊华,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悦云邸1幢1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13215号。
权利人:董晓珂,不动产坐落:余杭区闲林街道翡翠城梅苑4幢4单元1601室,不动产权证:浙(2021)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05769号。
权利人:王兆军、陈香兰,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西溪山庄芳华苑1幢1单元1703室,不动产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8014号。
权利人:张自由、肖大双,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翡翠城甘棠苑1幢4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206142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