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产权人:韩桂英,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花苑3幢1单元902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7.7平方米/84.05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地址:余杭区良渚街道吴家门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2办公室、二楼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769809、0571-89392899;邮编:311113)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