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方海亮,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瑞达城市花苑22幢1单元501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696193号。
权利人:谭丽华,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恒厚阳光城13幢3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59724号。
权利人:王玉团,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名城博园6幢2单元1603室,原产权证号:(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401号。
权利人: 邓世全、杨羡英,不动产坐落: 余杭区闲林街道金都雅苑闲林苑17幢303室 不动产权证书:浙(2016)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25026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