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供应应急管理,确保管网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管网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杭州市余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天然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主要风险及事故等级

(一)主要风险

1.上游天然气高压管线及设施故障引起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

2.天然气上游限量引起的供气供应量不足;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大范围供气中断、上游天然气供应持续减(停)供应造成供气不足;

4.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紧张。

(二)事件等级

根据余杭区天然气的实际需求量及上游下达的供气量计划,将应急预案分为蓝色预警(IV)、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I级)四个等级。

1.蓝色预警(IV级) 

上游已有供气缺口,预计可能会持续,但暂未对我区实施限供的情况。

2.黄色预警(Ⅲ级)

(1)全区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低于当期最大用气需求计划的80%;

(2)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已超过3天,且预判未来一段时间内上游限供状况仍将持续; 

(3)启动区内外应急储气设施向管网应急补充供气,总供应能力已不能维持正常用气需求,需要限供或停供部分用户才能实现供需平衡;

(4)应急供气期间,区内应急储气设施补库量与出库量失衡,总库存量持续下降,库存量已低于储罐容量的50%;

3.橙色预警(Ⅱ级)

(1)全区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低于当期最大用气需求计划的70%;

(2)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时间超过3天,且预判未来一段时间内上游限供状况仍将持续;

(3)启动区内外应急储气设施向管网应急供气,已采取Ⅲ级响应对应的限供或停供用户清单措施后,总供应能力仍不能维持剩余用户用气需求,需要进一步扩大限供或停供用户范围;

(4)应急供气期间,区内应急储气设施补库量与出库量失衡,总库存量持续下降,库存量已低于储罐容量的40%;

4.红色预警(I级)

(1)全区供气能力低于正常状态的60%或缺口气量超过余杭区域工业用户和公建用户总用气量;

(2)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时间超过3天,且预判未来一段时间内上游限供状况仍将持续;

(3)启动区内外应急储气设施向管网应急供气,已采取Ⅱ级响应对应的限供或停供用户清单措施后,总供应能力仍不能维持剩余用户用气需求,需要再进一步扩大限供或停供用户范围;

(4)应急供气期间,区内应急储气设施补库量与出库量失衡,总库存量持续下降,库存量已低于储罐容量的30%;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区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架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区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住建局局长、区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平台)、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审定紧急状态下的天然气供应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研究供气重大决策和部署,协调全区天然气供应的平衡工作;组织协调上游气源保供、应急气源采购和供应工作;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落实各项社会应急救援措施;掌握供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的全面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良好秩序和经济平稳运行。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有序供气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区属新闻单位进行节约用气宣传工作。

2.区发改局:负责与上级部门协调上游气源应急供应问题,协助应急事件发生时全区工商燃气用户气量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3.区住建局: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促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的落实。

4.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的消防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应急预案启动时应由区政府承担支出的资金保障。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时抢险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7.区商务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时等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燃气用户用能的协调工作。

8.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时重点宾馆、饭店、重点体育健身场所燃气用户用能的协调工作。

9.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做好管网天然气供应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区消防大队:对因燃气管道事故引起的天然气供应问题,参与制定事故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时事故调查和救援保障工作及其他配合工作。

12.各镇、街道及相关平台:协助做好应急事件发生时属地工商燃气用户减供、轮供和停供协调落实工作。

13.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编制余杭区内管网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包括详细停气以及有序用气的顺序和操作流程),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落实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事件处置的各项任务,落实供气应急预案的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报告事故发生的过程、等级、初步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应急供气范围等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根据供气量的安排及时调整供气计划,确保余杭区范围内的用气平衡;努力保障全区天然气管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确保居民用气稳定;协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全区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一)由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对工业、公建用户日用气量的监控,实时监测全区供气动态,预测天然气资源的供需平衡情况,同时建立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二)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保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三)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需做好应急气源站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下能承担应急供应任务。采暖季来临前储罐存量不得低于总罐容量的75%。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

1.根据余杭区管网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和我区天然气供应实际情况,在日常监测中出现天然气供应预警时,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应立即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公布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和应急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分级响应

1.蓝色预警(IV级)响应:

(1)满足用户用气需求;

(2)LNG应急气源的协调、限停供用户的前期通知和限停气的准备工作。

2.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1)满足居民生活和公建用户用气需求;

(2)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可中断工业用户的用气供应;

(3)当工业用气减量后仍未实现供需平衡,相应对商业性公建用户用气实行限供。

3.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1)满足居民生活和医院、学校、政府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的用气需求;

(2)尽量满足商业性公建用户的用气需求;

(3)当上游天然气减供量小于全区工业用户用气量时,先后对可中断工业用户及其他工业用户进行减供;

(4)当上游天然气减供量大于等于全区工业用户用气量时,停止对各工业用户的用气供应,并减少商业性公建用户的用气量。

4.红色预警(I级)响应:

(1)力争满足居民生活和医院、学校、政府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的用气需求;

(2)停止对工业用户的用气供应;

(3)减少商业性公建用户的用气供应直至停供。

(三)应急响应时气量分配

根据余杭区天然气供应和用气构成情况,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先限供、后轮供、再停供”以及尽量发挥应急气源站功能的原则,制定有序供气计划并组织实施,最大程度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1.启动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时,首先对工业用气实行限供;其次在工业用户限供的基础上,对工业用户实行轮供;仍无法满足供需平衡要求时,停止工业用户供气,并对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写字楼、商场、餐饮、宾馆饭店等商业性公建用户的锅炉、空调限供。

2.启动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时,首先停供所有工业用户;其次停供公建用户的锅炉、空调用气(除学校、医院外);仍无法满足供需平衡要求时,停供其他公建用气。

3.启动红色预警(I级)响应时,首先停供所有工业用户;其次减少或停供公建用户;仍无法满足供需平衡要求时,对居民用气采取分区域轮供。

(四)信息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天然气供应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发现供气异常波动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对报告事项予以调查核实后报领导小组。

(五)预警终止

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应在恢复供气前做好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消除供气安全隐患后按规定程序报请领导小组宣布终止实施应急预案。

(六)善后处置

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协调有关单位认真掌握相关限(停)供用户的基本情况,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七)总结评估

应急预案终止后一个月内,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发展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和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等。

六、应急保障

(一)指挥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协调处置力量,及时组建专家组,筹措应急指挥需要的场地、器材、经费等。

应急预案实施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对供应情况实行每日两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召开例会,研究全区天然气的供需平衡和计划安排,分配次日全区天然气供应量,协调计划执行的相关问题。

(二)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心的通信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相应的通信网络保障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及时稳定地接收、上报和传递各类信息,保障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通畅。

(三)队伍保障

1.事故抢险队伍:由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及业务素质强、技术水平高、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事故抢险队伍组成。

2.专家咨询和技术保障队伍:由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等。

3.应急管理队伍: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应急指令,开展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七、监督管理

(一)应急预案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和危害程度,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在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未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信息,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信息,不听从指挥,延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预警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报道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附则

(一)杭州余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管网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杭州市余杭区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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