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祝洪花户,不动产坐落:余杭区百丈镇溪口村18组古城63-1号,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29669号。

权利人:张馨予、高绍荣,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8-8号,不动产权证:浙(2021)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25529号。

权利人:毛诺尔,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缔逸城5幢1113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037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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