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农发〔2024〕87号),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对规范化运作并且使用胶体金检测法数量超过一定批次数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室)给予补助,其中镇街检测点(室)每年每批次总计补助40元,同一镇街当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基地检测点(室)每年每批次补助20元,同一主体当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问题1:什么样的主体可以申报?

答:在余杭区辖区内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上一年度正常运行且胶体金快检批次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数等指标满足当年申报要求的的镇街和农业生产主体。

问题2:如何进行申报?

答: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每年通过属地镇街发布检测室考核验收工作通知,对前一年检测室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和镇街根据通知要求报送申报表及验收台账等相关材料。

问题3:如何进行考核验收?

答:检测室对照条件要求进行自查,自查符合的情况下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属地镇街对辖区内镇街和生产主体检测室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评,初评通过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检测室申报材料进行复评,组织检查验收组抽选检测室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检测室环境、运行情况、检测员技能考核等,最终对验收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问题4:奖励资金如何拨付?

答:具体拨付形式根据资金拨付通知确定,主要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政策兑付功能拨付。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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