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05室,联系方式:89395062)
特此公告。
拟予登记的不动产情况
序号 | 拟予登记权利人 | 坐 落 | 权利面积 (土地) | 权利类型 | 用 途 | 土地所有者 |
1 | 杭州余杭仙岩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杭州市余杭区 百丈镇仙岩村 | 2630平方米 | 批准拨用 | 公共设施用地 |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仙岩村农民集体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