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按幢核算、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物业保修金是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交存的,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为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情况进行公布。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