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朱国华,不动产坐落:鸬鸟镇仙佰坑村门前山、 鸬鸟镇仙佰坑村门前山、鸬鸟镇仙佰坑村田弄里、鸬鸟镇仙佰坑村溪滩畈、鸬鸟镇仙佰坑村祝家背后、鸬鸟镇仙佰坑村地口下  不动产权证:浙(2018)余杭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07670号。

权利人:赵永丽,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名城博园3幢3-10室,原产权证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48841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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