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予以登簿。(联系人:沈宵;联系电话:88637851;联系地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中泰自然资源所)
特此公告。
不动产登记审核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土地/房屋) | 公告日 | 期满日 |
1 | 汪尧文户、汪舒倩户 |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白云村11组新凉亭20号、20-1号 | 110.00/33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5年4月21日 | 202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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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