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购房贷款客户可以申请办理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答:在杭州市范围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汇丰银行、渤海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
问:办妥按月转账之后,什么时候开始转账?
答: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问:购房人的父母或配偶也能办理按月转账吗?
答:可以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办理按月转账业务,但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问:如何终止按月转账业务?
答:终止按月转账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终止;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业务网点办理终止;职工登录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按月转账终止;职工登录“浙里办”App办理按月转账终止。
问: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期间,如果发生约定转账账户或借款人变更等情况怎么办?
答:变更约定转账账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变更后的本人银行卡;变更借款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补充借款合同。其中,属于组合贷款必须先到贷款银行和中心办理变更借款人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登记业务如委托代办,提供的材料同申请登记代办业务。
郑锋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