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补换证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产权人:吴家禄、魏丽华,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岸上蓝山公寓青水苑3幢2单元101室,房屋建筑面积123.78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余杭区凤新路 366 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26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0165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3-26 16:2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01657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6
征询异议公告
2025-03-26 16:2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补换证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产权人:吴家禄、魏丽华,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岸上蓝山公寓青水苑3幢2单元101室,房屋建筑面积123.78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余杭区凤新路 366 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