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过去一年中,响应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号召,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行业管理环境。本报告全面总结了2024年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措施、成效,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改进方向,并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规划和展望。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根基。定期邀请法律专家进行依法行政培训,深入解析住建法规、行政履职及诉讼流程等知识要点,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政能力。同时,鼓励自主学习,更新法律知识。
(二)守正创新,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在区政府办、司法局提前介入予以专业指导下,《杭州市余杭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纳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们局内部制定并发布了《行政处罚工作规则》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等制度性文件,这些文件全面规范了我局的行政处罚程序,确保了执法的严格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首推以“内核式力量+外延式保障”的“九星公约”为核心的余杭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领域法制先锋队,由来自全局15个科室选送的执法骨干人员,联动区法院、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从制度梳理、建议提供、程序内控、发文初审、公竞把关、涉诉沟通、普法宣传、执法实践等9方面开展工作,为各科室履行法定职责,在处置矛盾纠纷、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筑牢第一道防线。
(三)强基固本,夯实履职基础。一是守好依法履职制度关,完成9份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结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业务科室提出的发文程序相关问题进行延伸指导。完成30份行政合同审查。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实现100%的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率。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关。实现100%持证率;2024年行政复议新发案26件,调撤率26%;行政诉讼新发案3件,败诉率0,二审维持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完成67件违法线索移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率65%,掌上执法率100%;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77件。三是坚守行政争议化解关。通过多种方式取得原告理解,帮助实现合法诉求,有效降低败诉风险,展现住建形象。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携手区内多家单位,以“直播带法”形式,开启了普法直播“首秀”,是普法形式上的一次大胆创新,通过新颖、高效的直播方式,将法治知识直接送到建筑工地一线。同时结合法律八进活动,我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公安分局等区级部门,多次开展“法治进建筑工地”平安守护安全宣讲活动,将普法宣传深入余杭城乡建设每一角。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法规制度的更新和完善速度有待加快,部分现有法规制度已落后于现实需求,亟需修订或废止。其次,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如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程序执行不严格等,影响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此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深化,特别是在提效和加强监管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最后,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需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政治理论学习,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程,推动集体学法成为常态,并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大力提高全局干部履职法治化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效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深入领会并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适应发展需求的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重大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决策内容,确保决策落地见效。
三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我局执法人员应考尽考,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四是加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应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系统的应用与管理,精心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录入与公示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