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履行事项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确认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
信息索引号 | 002510653/2025-0161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3-24 16:3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653/2025-01614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发布日期
2025-03-24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告
2025-03-24 16:37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履行事项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确认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