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因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余杭区崇贤至老余杭连接线(高架)的工程需求,现需在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沾桥村建设临时项目部驻地及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工程位于沾桥村北侧,石塘线与疏港公路口西侧约130米。总面积约1.0101公顷,10101m2。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1年6月19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项目驻地、搅拌站2座及配套设施等。
现将本项目予以公告,希社会各界广大民众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方位 | 距厂界 最近距离 | 规模 | 敏感性描述 | 保护级别 |
环境空气 | 沾桥村民居 | 南 | 紧邻 | 约16户,48人 | 敏感 | (GB3095-2012)二级 |
独山新苑 | 东 | 约240m | 约147户,441人 | 敏感 | ||
地表水 | 石前港 | 西 | 约140米 | 宽30m | 一般 | (GB3838-2002)Ⅳ类 |
声环境 | 沾桥村民居 | 南 | 紧邻 | 约16户,48人 | 敏感 | (GB3096-2008)2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建设期
1、废水
施工期场地搭建临时移动厕所,解决个人卫生,产生的生活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
本项目扬尘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及混凝土搅拌设施,使该区块及周围近地区大气中总悬浮颗粒(TSP)浓度增大。施工期建设单位设置防尘板,保持路面清洁,车辆限速行驶,适当洒水抑尘,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以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沥青摊铺时,采用全密闭摊铺机摊铺,能够有效减少废气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施工方法,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关系。
营运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生产,需在夜间作业须在相关部门允许并报备情况下进行。
4、固废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弃土综合利用,或采取其他合法妥善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营运期
1、废水
营运期项目驻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营运期料仓顶部加装除尘设施,堆场设棚并喷淋降尘,运输车量设清洗装置,皮带机密封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驻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站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是搅拌站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噪声值范围在80dB左右,通过地块阻隔和自然衰减后,可以有效减小噪声的影响,到达最近的居民房时,其噪声的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污染。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提升周边的绿化,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产生较大噪声。
4、固废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理须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标准及管理要求。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做好各类固废日常分类收集、贮存工作,及时清运,不得乱弃污染环境,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 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扬尘 | 设置防尘板,保持路面清洁,车辆限速行驶,适当洒水抑尘,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
车辆尾气 | |||||
营运期 | 料仓 | 颗粒物 | 料仓顶部加装除尘设施,堆场设棚并喷淋降尘,运输车量设清洗装置,皮带机密封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驻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
堆场 | |||||
皮带机 | |||||
车辆扬尘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
水 污染物 | 施工期 | 生活 | 生活污水 | 使用临时移动厕所 | 不直接排放环境 |
营运期 | 生产 | 生产废水 | 设置临时沉淀池循环使用 | ||
生活 | 生活污水 | 使用临时移动厕所 | |||
固体 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弃土综合利用,或采取其他合法妥善方式处置 | 资源化、无害化,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除尘设施 | 收集的粉尘 | 回用于生产 | |||
噪声 | 施工噪声 | 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施工方法,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关系 | 达标排放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产生较大噪声,需夜间作业时,应提前至有关部门报备,经批准后执行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新建余杭区崇贤至老余杭连接线(高架)工程临时用地-1项目工程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项目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废水、固废实现零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至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评简本进行查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猛
电话:18621675204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其乐
电话: 0571-86245268
审批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电话:0571- 89163927
公示发布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