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维修汽车300辆、洗车600辆小型汽车维修场所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孟沙路10-1号1层101室
建设内容:租用浙江自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建筑面积430m2,建成后从事汽车维修及洗车服务。
建设规模:年维修量小型汽车300辆,年洗车600辆。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汇总一览表
序号 |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目标 | 方位 | 最近距离,m | 规模 | 环境功能 |
1 | 大气环境、声环境 | 方桥村一、二、八组农居点 | 南 | 180 | 约140户 |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
2 | 大气环境、声环境 | 方桥村三组农居点 | 西北 | 35 | 约50户 | |
3 | 地表水环境 | 乔司港 | 东 | 320 | /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建设期
项目系利用现有房屋实施项目建设,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为汽车维修设备、动力设备及污染治理设备安装、调试等,在积极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的基础上,建设期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影响。
(2)营运期
①废气:涂装废气由过滤棉吸附预处理,低温等离子体净化器处理后甲苯、二甲苯、丙酮、NMHC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DB3301/T0277-2018《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丙酮达到环评计算排放限值),也可满足浙环办函[2016]56号行业VOCs污染整治规范及浙环发〔2017〕4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相关整治要求。
焊接烟尘经除尘器处理,除尘器尾气PM排放可以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场界PM排放同样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HJ 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A推荐模型AERSCREEN预测,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在下风向落地浓度相对较小,甲苯、二甲苯、丙酮、NMHC和PM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1μg/m3、0.066μg/m3,0.085μg/m3,1.361μg/m3,1.551μg/m3,其中甲苯、二甲苯、丙酮、NMHC位于项目拟建地下风向325m处,PM位于项目拟建地下风向71m处,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不会造成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下降。
距离项目拟建地180m处方桥村一、二、八组农居点(环境保护目标)处于下风向时,甲苯、二甲苯、丙酮、NMHC和PM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0μg/m3、0.062μg/m3,0.079μg/m3,1.271μg/m3,1.232μg/m3,其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1%、0.03%、0.01%、0.06%、0.25%,远远小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距离项目拟建地35处方桥村三组农居点(环境保护目标)处于下风向时,甲苯、二甲苯、丙酮、NMHC和PM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μg/m3、0.000μg/m3,0.000μg/m3,0.003μg/m3,1.465μg/m3,其质量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0%、0.00%、0.00%、0.00%、0.29%,远远小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因此,项目营运期对该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②废水:项目营运期污水包括汽车清洗废水、汽车维修废水、维修车间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汽车清洗废水由隔油沉砂池预处理,汽车维修废水和维修车间清洁废水由破乳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各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汇总至混凝沉淀池处理,达到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各类污水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污水达标纳管排放,依托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的防治措施可行。因此,项目营运期对该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③地下水:项目按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并在营运过程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的发生,项目营运期对该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④噪声:营运期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相关环境保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涂装废气处理设施箱式风机运行噪声对项目拟建地周围场界4个预测点噪声最大贡献值为56.5dB,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标准(夜间不营业);对环境保护目标方桥村一、二、八组农居点、方桥村三组农居点噪声贡献值分为20.2dB、32.8dB,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标准(夜间不营业)。
叠加背景值后,项目拟建地周围场界4个预测点噪声最大预测值为58.9dB,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标准(夜间不营业);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方桥村一、二、八组农居点、方桥村三组农居点噪声预测值分为56.2dB、55.7dB,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标准(夜间不营业)。
⑤固废:项目营运期共计产生危险废物8种,年产生量1.378t,分别为废润滑油、混凝沉淀物(含隔油沉砂池、破乳池清理物)、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包装瓶、沾染润滑油的废抹布、废油漆桶、沾染油漆的废抹布、废过滤棉。经专业管理人员集中收集后密封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相应贮存区,最终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安全处置。
项目营运期共计产生一般维修固废6种,年产生量6.968t,分别为零部件包装材料、废旧零部件、废焊头、废砂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维修车间清扫垃圾。集中收集后,依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清单相关要求临时贮存,其中零部件包装材料、废旧零部件最终提供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焊头、废砂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维修车间清扫垃圾最终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共计3.24t,化粪池清理物年产生3.5t。其中,生活垃圾依照《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需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同时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定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清理物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均符合国家政策及环保要求,最终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项目营运期固废处置对该区域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汇总一览表
类型 | 污染防治对策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预期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①涂装废气由过滤棉吸附预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屋顶,经低温等离子体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 ②低温等离子体净化器处理量20000m3/h,处理效率90%,处理工艺为过滤棉吸附+低温等离子分解处理工艺。 ③设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对净化处理达标后的涂装废气进行高空排放。 ④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提高操作员工的责任心和技能,加强对废气收集净化配套动力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并注重过滤棉的库备量与有效性及低温等离子体的持续高效性和防暴安全性,以确保收集净化系统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要求。 ⑤焊接烟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除尘器尾气及未被捕获的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⑥单台除尘器设计风量4000m3/h,收集效率85%,处理效率98%。 | / | TVOC排放达到DB3301/T0277-2018《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丙酮达到环评计算排放限值),PM排放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水污染物 | ①设隔油沉砂池一座(汽车清洗废水专用),容积1m3。 ②设破乳池一座(汽车维修废水与维修车间清洁废水共用),容积1m3。 ③设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专用),容积6m3。 ④设混凝沉淀池一座(共用),容3m3。 ⑤各类废水收集后先各自预处理,再进入混凝沉淀池处理,最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 / | 污水排放达到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噪声 | ①维修车间各个功能区合理布局。 ②高噪声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震降噪。 ③车间窗户安装双层真空隔声玻璃,在维修作业时确保关闭车间门窗。 ④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维护,使之正常运行。 | / | 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 |
固体废物 | (1)危险废物 ①经专业管理人员集中收集后密封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相应贮存区。 ②液体使用盖顶不可掀开并带有液态灌注孔的容器盛装,固体采用密封包装袋(箱)封装 ③同一容器不能同时盛装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④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他可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选用与盛装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且必须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⑤已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⑥按照国家规范在危险废物容器外粘贴或系挂危险废物标签 ⑦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⑧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对危险废物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2)一般维修固废 ①安排管理人员集中收集后。 ②依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清单相关要求做好临时贮存工作。 ③可回收部分提供给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3)生活垃圾与化粪池清理物 ①依照《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需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同时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 ②定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清理物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 | 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其他 | ①设置重点防渗区,区域为危险废物贮存间。 ②设置一般防渗区,区域为所有污水处理池、洗车工位、维修车间废水收集沟渠。 ③简单防渗区,区域为维修车间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④营运过程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的发生。 ⑤建议企业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及相关应急预案。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汽车300辆、洗车600辆小型汽车维修场所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孟沙路10-1号1层101室,利用现有房屋实施, 不新征用地。
项目实施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符合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杭州市余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孟沙路10-1号1层101室
联 系 人:田维育
联系电话:17816114185
八、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浙江瀛海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天地街世嘉君座4幢618室
联 系 人:王燕、周艳丽
联系电话:13913959980、0571-86989429
九、公示期
本次公示自2020年7月14日起十个工作日为止,即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7日。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网址http://hzyh.zjzwfw.gov.cn/col/col1460346/index.html予以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