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任务:防洪排涝为主,兼顾区域水生态、景观文化、旅游等需求。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由西险大塘(杭州段)38.7km、上南湖中桥塘堤防5.3km和铜山溪左岸堤防2.4km、南湖东围堤6.5km、南湖枢纽及沿线交叉建筑物组成。
建设地点:余杭区,涉及中泰街道、余杭街道、仓前街道、瓶窑镇、良渚街道、仁和街道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工程涉及的河道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口和常规水质监测断面;
环境空气、声环境:工程河道两侧200m,闸站、施工区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学校等;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古树、背瘤丽蚌、细果野菱等;
社会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污废水得到妥善处置,管理区和闸站生活污水纳管,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成后,可加快涝水出境、降低本地高水位,对周边大尺度范围内的河网水系无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对区域水质能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2)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浮游生物生境将有所改善,浮游生物生物量将有所增加,底栖动物可逐步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鱼类种群密度、分布、繁衍等影响较小。
3)声环境:集中施工区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免。闸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及施工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行驶尾气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影响较小。
5)固废: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施工车辆机械事故导致溢油事故的概率极小,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 时段/分项 | 环保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汽车冲洗、场地洒水抑尘和绿化浇灌、农田灌溉,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汽车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得排入附近河道。 2、施工人员租用民房居住的,其生活污水利用原有的卫生设备处理;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备将生活污水收集后纳管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本工程南苕溪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东苕溪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分布有4处水厂取水口,应加强相应施工工区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应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厂取水口设置,不得向河道排放污废水。 4、施工单位施工前应与水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工程施工时,应将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告知水务部门,对施工点、水厂取水口、水质监测自动站取水口周围设防污屏分隔的防治措施,并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 5、堤防闸站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6、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泥浆箱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钻渣外运综合利用。 | 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
运行期 | 1、杭州市余杭区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利用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南湖枢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纳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河湖水域及沿岸绿地日常保洁工作。 | 河湖水质良好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堤防采取分段施工,分段防护的措施,给水生生物以规避的空间和场所。 2、每年4~6月是大部分经济鱼(虾)的生殖产卵高峰期,在此期间应降低涉水工程施工强度。 3、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有植物的破坏,避免污染物入河,防止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 4、工程施工完毕,尽快对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5、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防止对生态的人为破坏。 6、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产生影响。 7、施工时应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的季节,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背瘤丽蚌;对施工中发现的野菱采取留种或是移植的措施。 8、对红线范围内的2株古香樟严格实施就地保护措施,对施工中碰到的作为人工栽培的常见绿化物种的南方红豆杉、水杉、苏铁、鹅掌楸、厚朴、榧树、香樟等可考虑实际需要进行异地保护(迁移)。 9、建议尽可能增加生态护岸长度,有条件的地方尽量退堤,多保留自然河道岸线,在较为宽阔的河道适当保留现有滩地,建设小范围生态湿地。 10、良渚遗址区内的西险大塘达标加固须按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良渚遗产区段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破坏良渚遗址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并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 |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确保良渚遗址安全 |
运行期 | 1、强化水生植物管理,及时收割清理枯死植株,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影响水质。 2、在4~6月鱼类繁殖集中期进行防汛关闸,应尽可能减少关闸时间和频次,提升苕溪横向连通性,避免对区域内鱼类繁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高噪声设备施工告知周边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 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 4、配备隔声效果效果(隔声消声量不低于15dB(A))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可配备临时隔声罩。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运行期 | 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闸门启闭机、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闸门启闭机、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对闸门启闭机房、水泵房进行隔声处理,机房附近进行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闸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噪声值要求。 | 减轻运行噪声影响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 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施工区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 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 4、车辆出入主干道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间道路管理。 5、优化场地布置,易起尘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 6、施工前提前告知公众,对于施工期间扬尘投诉问题,配合环保部门快速积极解决相关纠纷。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扬尘防护。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运行期 | 1、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堤行驶。 2、加强堤顶堤后道路清扫、洒水,确保道路路面清洁。 | 减轻尾气、扬尘污染 |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2、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合理处置 |
运行期 | 1、杭州市余杭区苕溪堤防河道管理所新增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收集,闸站内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箱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启闭机房、泵站机油等危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合理处置 | |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 施工期 | 1、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 2、建立避台防汛应急计划,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堤岸。 3、制订施工期车辆机械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运行期 | 1、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设立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加强安全意识;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 2、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携带大量无机物和富营养盐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超标排放,有效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3、制定淤泥轮疏机制,定期对河湖进行清淤、疏浚,避免污染物在河湖底泥中大量积聚而发生营养物质特别是沉积物中氮磷的释放,成为水体水华潜在的风险污染源。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 搬迁安置措施 | 1、做好动拆迁人群、财产的调查,制定详细拆迁工作进度表和拆迁补偿方案,切实做好赔偿和安置工作。 2、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安置实施过程中建立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 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稳定。 |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 1、耕地的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浙江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业主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工程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 | 耕地总量平衡 | |
人群健康保护 | 1、施工前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患病的人员治愈后方可进入工区。 2、加强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 | 人员健康 | |
交通减缓措施 | 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 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 | 交通通畅 | |
文物保护措施 | 1、对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点进行原址保护,施工范围应严格控制在建控范围外,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振动、扰动对文物本体及基础的影响,且不得损坏文物历史风貌。 2)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 保护文物安全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可消除西险大塘防洪安全隐患及运行风险,补齐流域防洪短板,提升杭州城市及杭嘉湖东部平原防洪减灾能力,有利于保护东苕溪饮水水源安全,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河湖的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达到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2年8月22日至9月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九、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余杭区瓶窑镇凤溪路373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158185749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1-86070311 邮箱:88365907@qq.com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发布单位: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