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杭州西站枢纽管理委员会对本年度重点工作做了全面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最后经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2025年管委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杭州西站枢纽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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