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余杭区委办公室 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强信心 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23〕2号)、《关于印发<“引才入余拿补助”实施细则——余杭区企业招用初次就业员工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人才办〔2023〕6号)的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拟下达余杭区企业招用初次就业员工予以补助申报单位498家,资助金额759.6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1-89391129
地址:余杭区凤新路366号16楼1607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