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我镇严格按照对内对外广泛征集、法规部门审核,并经集体审议,2025年我镇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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