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余杭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局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目标和杭州市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学习重点。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主题党日、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全体干部全面学。丰富学习形式,深入推进“踔厉奋进新征程 青春建功新中心”等专项理论宣讲,实施“五强五炼”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开展“红盾优青·领雁学堂”讲师团授课、“红盾优青·月阅讲坛”读书分享会系列活动。三是廉政法治落实处。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召开座谈交流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实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二是不断深化以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核心,严格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机制,牢牢抓住“责任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良性运作体系,进一步压实各条线法治建设责任。
(二)刚柔并济释放温度,打造审慎执法范例
3、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执法办案手段、拓宽执法办案思路,高标准落实“铁拳亮剑”“守护”等六大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查办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作为全省唯一入选总局“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构建我局针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容错免责减责机制,促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三)严格落实规范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4、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夯好公平竞争基石,深化市场主体保护机制落实,高效应用政务平台“公平竞争审查”模块,增量措施文件应审尽审,出台文件违规率大幅降低;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集中审查模式,形成起草部门先行审查,区公竞办结果复核的两级审查制度。各单位严格落实“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5、无感监管优化执法。一是严控“双随机”检查任务质量,看牢任务关,抓牢执法关,把牢审核关。加强对各部门任务建立情况的审核,杜绝重复检查以及任意不合理扩大检查覆盖面;做好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搭建考核追责机制,牢牢把控基层执法质量;完善任务审核体系,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兜底作用,确保低质量风险零发生。二是明确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最大程度合并检查需求,经过部门报送,统筹合并以及多轮意见征求与修改完善,并制定余杭区特色检查计划。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应审尽审。
(四)纵深建设监督机制,全力提升执法水平
7、做好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监督。一是由专业律师对各办案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和投诉举报件质量进行抽查。二是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全局办案单位对各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评查情况汇总分析后在内网通报。三是会同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组织开展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结果上报市局。
8、深化体系建设,落实多维视角。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制度(试行)》,提升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联动协同,共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4行政复议结案纠错率明显下降。
(五)高效建设重点领域,推进新兴领域建设
9、探索电商协同合作,护航知识产权发展。创新探索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诉裁、诉调对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打造行政、司法、仲裁、调解等多跨协同的保护格局。探索实践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简案快办”办理路径,办理一批专利侵权裁决案件。持续高标准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优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破除企业发展长远顾虑;深化反向行政、刑事、司法保护衔接,畅通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对接省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保护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战略支撑。数字赋能开展诉源治理,发布浙江(杭州)知识产权诉调中心3.0线上系统,打通在线诉调全流程节点,做好“平台解纷-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的有效衔接,实现以网治网的良性循环。
10、强化执法信用赋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不断调整随机抽查方式、比例和频次,制定柔性监管对象分类标准和事项。执行日常监测,及时处置风险信息,传导任务要求到检查末端,做好录入监督和指导工作,并通过数据检测,加快风险处置,实时关注低质量任务风险,协同成员单位做到随时响应,及时处置,严控低质量任务发生。精准把握风险防控环节,全省首创农副产品物流中转站,打通浙食链应用,实现入站商品上链赋码。
(六)创新普法多样模式,多维提升普法效能
11、政企优势互补,协同多样实施。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政企协作,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对广大网络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合规经营,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社会效果。会同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在“3.15”、“6.18”、“双十一”等时间节点,围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不同主题,策划创新“案例”、“问答”、“谜语”等多样互动形式,使法规解读更通俗易懂,最终提升商家合规记忆与意识。通过多形式开展网络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12、打造普法基地,完善网络普法。建设网络经营合规培训普法基地,依托于平台商家普遍使用的运营工具千牛头条,以《合规最前线》栏目为载体,采用年轻群体易于接受的内容形式,通过线上直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高效触达和精准传播,帮助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采用广播级直播设备,搭建实景+虚拟多功能专业直播间,实现数字化沉浸式普法教育。通过直播+短视频切片形式,监管部门和与平台小二共同开展联动合规普法,既能让商家深度理解国家政策、法规要求,让栏目内容贴近运营实操流程,帮助商家解决实际问题。
(七)提升干部执法能力,锻造专业全能队伍
13、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三支队伍”建设。推进“五强五炼”干部教育培训,聚焦年轻干部队伍,打造“红盾优青”教育培养子品牌,构建“学讲练研悟”五位一体培养体系,开展讲师团授课、学员分享、阶段性成果研讨会、入企走访座谈,及双向挂职锻炼,打造一支硬核干部队伍。积极组织引导新进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学习,积极动员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全员执法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覆盖全局执法人员,覆盖具体业务方向近20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系列的成绩,但仍面临一系列的挑战。一是市场监管队伍行政执法能力亟待提升,法治思维尚待进一步的提升。二是余杭存在电商企业聚集效应,与此相关的行政发案量呈现指数型高位增长,现实情况对执法效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三是“职业索赔人”呈现集团化趋势、滥诉情况频发,浪费行政资源,同时导致已经取得的成绩与评价体系不适配。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更高站位,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健全常态化“学法考法”机制,开展集中培训、轮训和业务技能大比武,通过知识竞赛、读书分享等新形式强化学法说法辩法能力,不断提升学法意识和用法自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谋新篇、开新局的思路举措。
(二)务实担当,强化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结合我局针对年轻执法干部开展的“红盾优青·月阅讲坛”活动,开展执法相关知识讲堂,为新晋执法干部夯实专业知识基础。二是做好全局定期全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发挥业务科室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作用,推行办案单位内部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典型案例研讨制度,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局执法人员积极报名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考试,从个人执法办案素质上提升局内执法办案人员执法水平。
(三)普法强化,深化全区法治建设氛围营造。多层次多方面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各领域普法活动,丰富法治服务供给,探索更多有效载体,针对专业市场、展示中心、行业企业聚集区域、商场等地开展案例宣讲,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针对“职业索赔人”情况,让商户和企业在“事前”就能对经营中常见职业索赔手段、违法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打通了解法律法规的“最后一公里”。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计量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服务大局,依法落实“两张清单”柔性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和《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容错免责、减责机制,努力将政策红利传导到市场经营主体,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优化营商环境。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