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中石化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常二路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规定,现就杭州余杭中石化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常二路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余杭中石化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常二路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YHYHJTNY2025HWGK08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杭州余杭中石化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常二路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备电监会/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但开标需提供以下资料单独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将被拒绝投标):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招必得招标采购平台(www.zhaobide.com)进行企业注册,认证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路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立即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投标截止时间

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答疑、澄清)。

4、潜在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登录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提疑专区”在交易文件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公司: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仓前段)600号1幢4楼;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71-86167229

九、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中石化交通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横湖路1号清波村委二楼203室;联系人:黄工,电话:0571-8905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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