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兹有杭州余杭唛乐颂娱乐厅(个体工商户)向本局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申请事项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

场所名称

杭州余杭唛乐颂娱乐厅(个体工商户)

场所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513号四层4F-14号商铺

经济性质

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职  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经营者

主要负责人

蒋莲平

1968年10月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

对杭州余杭唛乐颂娱乐厅(个体工商户)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0日至3月5日)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受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306办公室

受理电话:0571-89395300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