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消费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余杭区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有意愿参加2025年余杭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企业(经营户)。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2日—2月18日。后续视情开展补充征集。

二、申报范围

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营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销售企业

1.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营户),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

2.申报门店法人近1年内无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记录。

3.申报门店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能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4.申报门店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综合服务能力的。

5.申报门店在活动期间能接受“先销售后申报”模式获取补贴。

6.申报门店必须严格按照换购要求填写资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表。

(二)回收企业

1.依法注册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2.拥有室内经营场地建筑面积2000㎡以上,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场地使用证明2年以上。

3.回收企业近1年内无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4.回收企业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重视安全管理,近一年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回收企业必须拥有可供报废电动自行车单独回收拆解的场地和相关设备,以悬挂“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标识进行明确。

6.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独立空间存放,回收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7.申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回收统计制度,对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车架号、车牌号、回收来源、投售人、是否含电池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经营户)营业执照信息

2、企业(经营户)法人身份信息

3、企业(经营户)实际经营地址信息

4、企业(经营户)联系方式信息

5、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

6、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有意向参加企业(经营户)下载报名表、承诺书,按时报送,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确定企业(经营户)资质,依法依规参与余杭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五、报名方式

意向参加企业(经营户)报送电子表及纸质承诺书至:余杭区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地址:余杭街道圣地路8号5幢018室,联系人:周永明,电话:13868010055 ,邮箱:195249366@QQ.COM)。

六、审核确定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企业(经营户)的信用情况通过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最终名单向社会公示,确定参加余杭区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经营户)名单。

不明事宜可联系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沈先生,联系电话:0571-89516246。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

2025年2月11日


2025年参加余杭区“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经营户)报名表.xlsx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doc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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