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2 | 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 |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3 | 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本级 | 事业单位 | 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保证金 | 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4 | 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 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 市场调节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