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重点实验室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科发基〔2025〕27号)及《余杭区深化创新驱动策略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下达余杭区2024年全省重点实验室区级奖励资金500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地 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1710办公室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合作科 0571-89518305

                 区财政局企业科 0571-89516183


附件:余杭区2024年全省重点实验室区级奖励资金汇总表.wps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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