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农发〔2024〕87号)和《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经属地镇街初审,区级产业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沼液配送数据审计(杭和审〔2025〕第041号),核定2024年下半年沼液异地配送量175160.6吨。另据审计部门对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沼液异地配送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以及我中心抽查结果,收回4家沼液配送企业资金433719.86元。本次拟拨付补助资金3419813.34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3日

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  0571-86220247

                      区财政局  0571-89162571 

联系地址:余杭区龙舟路6号炬华产业园2号楼7楼


附件:2024年度下半年沼液异地配送拟拨补助资金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2024年度下半年沼液异地配送拟拨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运营单位

应拨资金(元)

收回资金(元)(2023.1-2024.6)

本次实拨资金(元)

1

杭州清渚农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481542.82

14866.5

466676.32

2

杭州径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870540.54

9187.16

1861353.38

3

杭州耀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891293.26

10528.32

880764.94

4

杭州径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10156.58

399137.88

211018.7


合    计

3853533.2

433719.86

3419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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