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浙消〔2025〕91号)编制以下清单,我大队未在省消防救援总队裁量基准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特有事项暂不设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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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8/2025-163227 | 文件编号 | |
| 责任部门 |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科室 |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发布时间 | 2025-11-13 16: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根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浙消〔2025〕91号)编制以下清单,我大队未在省消防救援总队裁量基准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特有事项暂不设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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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1008001008/2025-163227
发布机构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
发布日期
2025-11-13
余杭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25-11-13 16:15
根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浙消〔2025〕91号)编制以下清单,我大队未在省消防救援总队裁量基准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特有事项暂不设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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