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政策体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余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余杭区“补转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补转投”政策支持通过区级评审项目的“海创未来”人才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等,相关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企业须在余杭区内依法注册并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应为科技型或人才领衔企业;

2.项目符合余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性、良好的市场前景与产业化潜力,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可行;

3.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争议和纠纷;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创业经验、专业技术能力与市场洞察力,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企业未被列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5.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已取得国有基金出具的投资意向书;

(2)已取得区国投集团合作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非余杭区参与的基金出具的投资意向书;

(3)科创平台推荐项目且已取得社会投资基金出具的投资意向书;

(4)成果转化服务载体推荐项目且已取得社会投资基金出具的投资意向书;

(5)已与 1 家社会资本(含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基金和企业等)签订投资协议书;

(6)已取得 2 家及以上社会投资基金出具的投资意向书。

二、申报方式

企业需登录“余省心”平台(网址: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policy/detail?id=2816)提交余杭区补转投项目申请表(附件),已签有“海创未来”人才项目、创新创业项目任务书(协议、合同)以及满足第5点条件的佐证材料。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月16日

联系方式:0571-88613593


附件:余杭区补转投项目申请表.wps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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