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省级层面,2025年2月5日,省委书记王浩在浙江省新春第一会上指出,要在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取得新突破,重点做好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2025年4月1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5〕21号)。2025年5月23日,全省召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就努力打造“两新”深度融合发展高地做出工作部署。
区级层面,区经信局根据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及区政府工作安排,牵头制定《余杭区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2025-2027)》。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5〕2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以两新深度融合为关键路径,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为主要支撑,推动科技含量更高、产业结构更优、新质生产力更多,到2027年两新深度融合“余杭路径”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任务。从5个方面20条举措全面推进余杭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第一方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分别由区科技局和区经信局牵头,主要任务是加强企业梯队培育,深化企业间融通创新;第二方面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分别由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牵头,主要任务是引育科技型企业家、高精尖紧缺人才,培育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第三方面加速创新成果转化由区科技局牵头,主要任务是强化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第四方面加速创新产业集聚构建由区经信局牵头,主要任务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跃升,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构建“1+3+X”未来产业培育体系;第五方面加速创新生态营造分别由区科技局、区发改局等牵头,主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倾斜,推动首创成果场景应用。
(三)工作保障。提出了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强化要素保障三个方面的措施。
(四)任务指标。参照市级指标体系,结合余杭实际制定,由推动科技含量更高、产业结构更优、新质生产力更多等14个总体目标,发展创新主体、产业人才、创新平台、产业集群、创新生态等26个分领域目标,共计40个指标组成。
四、适用对象
区级有关部门,各平台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关键词解释
两新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两清零一提升”行动: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清零、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六、政策有效期
2025年11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七、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经信局
解读人:徐翔
联系方式:0571-89515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