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合同违约责任追究的通知》(余政办〔2019〕7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备案,我局拟对下列地块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调整项目的建设周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土地坐落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

容积率

土 地

用 途

原开工时限

调整后开工时限

原建设

周期

 

调整后建设周期

 

公告时限

1

浙江东恒肽康医药有限公司

仁和街道

余政工出〔2022〕3号

13361.67

2.0-3.0

工业用地

实际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

实际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

24个月

-

7天

2

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仁和街道

余政工出〔2023〕1

33333

1.8-2.5

工业用地

实际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

实际交地之日起6月内

24个月

48个月

7天

3

冠誉鑫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仁和街道

余政工出〔2023〕10

13334

1.2-2.5

工业用地

-

-

24个月

36个月

7天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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