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钱建美,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凰村联兴路47-9幢2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号: 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76854号。

权利人:周军方、江玲燕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乐山红叶苑5幢5-7室,房屋所有权证:余房权证闲移字第16577662号。

权利人:林真如,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玉都枫景名苑8幢4单元1001室,不动产权证书:杭余商国用(2016)第38720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6602367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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