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轻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余杭区购房的压力,自2023年12月14日起,公积金余杭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支付余杭区新建商品房首付款业务。购房人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余杭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公积金缴纳在杭州市内的,可向公积金余杭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全市范围内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职工,亦可运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024年全年,共为1374名职工运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2.2亿元,其中为454名商品房购房职工,运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0.85亿元,为920名二手房购房职工运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1.35亿元。
商品房冲首付流程
购房人确认购买余杭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后,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相关内容;
购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商品房认购协议》至余杭公积金窗口签订《余杭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履约书》,并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进行冲首付业务的申请;
购房人将余杭分中心核实盖章后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交予房产公司进行网签;
分中心受理专员在联网获取到买卖合同网签信息后,将购房人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对应账户,并将提取回单交于购房人用于后续按揭办理。
二手房冲首付流程
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免纸质合同)以及加盖有中介公司和银行印章的监督支付协议书至公积金窗口办理,由中心直接将公积金转账到协议上的监管账户。
郑锋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