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发〔2024〕15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2023年度经营性收入低于250万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予以补助,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相关村级组织申请、属地镇街初审、区级部门审核,认定“闲林街道云栖村购买未来星宸商务综合体项目”等34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材料齐全、产权明晰,符合补助条件,核定项目补助资金9967.3659万元。补助资金分批次下达,现予下达第一笔补助资金340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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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余杭区第二批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第一笔补助资金拨付汇总表.wps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