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财会〔2021〕34号),经研究,决定启动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聚焦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分层次、多领域会计人才队伍的总体工作要求,通过“会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建设好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区内会计人才队伍,服务全区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二、报名条件

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余杭区企业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具有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余杭区企业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担任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在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中,担任单位分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近8年无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4.从事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9月20日)。

最近8年内因财会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8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人数

选拔学员人数40人左右(中介及投融资机构不多于5人),最终名额根据报名、选拔情况确定。

四、选拔程序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择优”的原则,分申请报名、审核赋分、面试选拔、正式录取等步骤选拔学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报名

申请人按要求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浙江会计之家

(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个人办事”-“会计人才选拔及评优评先”点击业务办理进入申报系统选择“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项目”期次,下载《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学员申请表》模板,填写表单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获奖表彰证书、近3年考核表、近5年论文课题(论文上传杂志封面、目录,课题上传结题证明文件)、近8年主要业绩材料等。

经单位审核并公示三天同意后,申请人在申报界面“上传单位盖章申请表及其他附件”一栏中上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学员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在“上传word版申请表”一栏上传未经盖章的《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学员申请表》,并点击“提交全部报名信息”,提交至余杭区财政局审核。

(二)面试选拔

按材料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总人数按不低于招收学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共同组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正式录取

区财政局根据材料分+面试成绩(材料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排名,综合考虑人员素质,适当考虑地区和行业代表性,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书面通知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培养承办机构及周期

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周期为2024—2026年三年。开班时间和有关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培养费用

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的培养经费由区财政局解决。学员学习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七、管理考核及后续使用

实施量化考核管理,依据学员参加培训、研究成果、能力业绩、单位评价等方面情况,对学员进行客观评价,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实施优秀学员评选制度,优秀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员人数的20%。实施考核淘汰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及自学任务、结业课题答辩未通过的,予以淘汰。

区财政局将对会计青年英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会计青年英才的持续培养和使用力度。引导其参与我区会计类课题研究和科研项目,倡导其利用自身特长参与“三服务”等活动,积极发挥会计青年英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会计英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高素质会计青年英才的培养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员参加选拔,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严肃纪律,严格把关。选拔期间,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终身不得再次申请;工作单位串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5年内取消该单位的推荐资格。

联系人:区财政局会计科胡丽,电话:0571-89516202。

附件:余杭区“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学员申请表.docx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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