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8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检测528批次,合格511批次,合格率96.78%。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抽检1697批次,合格1697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共抽检茶叶、畜禽产品、粮油、蔬菜、水产品、水果6个品种230批次,合格230批次。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17个品种90批次,合格9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糕点、乳制品等17个品种163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彭公农贸市场乔桂兰蔬菜摊(杭州余杭彭公农贸市场内蔬菜摊017)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闲林综合农贸市场刘星蔬菜摊(杭州余杭闲林综合农贸市场051-1号)销售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禾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南山村横山组58号209室)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勾运路农贸市场囿永水产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勾运路23号杭州余杭勾运路农贸综合市场1号)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巧遇农产品店(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联兴路127、129号)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径山镇吕新付水果店(杭州余杭区径山镇锦城街13号)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良渚大陆农贸市场张燕玲食品商行(杭州余杭良渚大陆农贸市场91号)销售的小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品批发市场刘新磊摊位(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品批发市场1204号摊位)销售的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勾运路农贸市场蜀婷蔬菜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勾运路23号杭州余杭勾运路农贸综合市场18、19、20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陈荣杰蔬菜商行(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港虹西路1号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A区03-04号)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品批发市场石龙玉摊位(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品批发市场1279号摊位)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华玉女食品店(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大观山农贸综合市场营业房45、46号)销售的沃柑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绿而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三星路12号2号楼102室)销售的甜椒毒死蜱、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等9个品种37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逸佳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逸盛路115号13幢二楼)采购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茧驿站酒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潘板金桥路12号)采购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共抽检8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鑫百润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余杭区瓶窑镇凤都路2号的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百丈镇姚火根餐具消毒服务部(余杭区百丈镇木桥头12-8号)的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368批次,合格368批次,合格率100%,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1329批次,合格1329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98批次,蔬菜1231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属于禁用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沃柑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所致。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荷兰豆中吡唑醚菌酯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又名呋喃丹,是一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所有蔬菜中克百威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本次甜椒中检出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该禁用农药所致。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属于蔬菜的禁用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甜椒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均不得超过0.02mg/kg。甜椒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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